以上文件除護照與台胞證外,皆需經台灣公證人認證後,轉送海基會與海協會驗證,方可持往大陸地區使用。 被繼承人與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如果父母亡故的,還要提出父母的死亡證明及除戶戶籍謄本); 起算點: 訴訟時效的三年是從你實際得知或依常理應當得知權利被侵佔時開始計算。 ,其在大陸不動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而動產和其它財產性權利和義務則適用台灣民法繼承編。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 https://smebrother.com/blogs/news/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